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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化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6-05-15阅读数:

按照《关于2026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材料与化学学院2026年度校内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一)拟于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引进人才和新进教师(博士)。

(二)未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不得上岗招生。

二、基本要求

1. 招生年龄:教授一般不超过59周岁,副教授及以下职称者一般不超过57周岁。

2. 拟招生导师应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3. 拟招生导师应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在研项目和经费能够充分保障研究生的培养需求,且在近3年内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还应在本专业学位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相关行业领域的发展情况,与产业、行业或企事业单位有合作经历。

业绩要求如下:招学硕具体应达到以下前3条基本条件之一,招专硕具体应达到以下前4条基本条件之一(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指导教师以研究生学位授予备案信息中心的第一导师为准):

1)主持且在研三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近三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三区及以上论文1篇,或EI论文2篇(成果仅限1人使用)。

3)近三年内获省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省部级三等奖第1名、二等奖前2名、一等奖前3或国家级有效名次);

4)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但具有项目结余经费3万元以上的导师可参与专硕硕导资格审核。

4. 尚在首聘期内的校引进人才、2025年度获批省级及以上人才可不受业绩条件限制申报。

三、有关要求

学院对存在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导师问责、《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暂行)》中第四章 禁行行为所列情况的导师,给予相应的减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处理建议。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5月25日完成)。拟招生的导师根据学院要求,登录“数智安农”https://i.ahau.edu.cn/平台,在应用中心搜索并进入“新研究生系统”,提交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具体操作可参照《(校内导师)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操作手册》(附件1)执行。

(二)学院审核6月1日完成)。导师提交个人申请后,经院学位分委会评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完成公示;公示无异议名单由学院秘书、分管领导在 “新研究生系统” 中完成线上审核后,报送学校审核,相关操作分别参照《(学院秘书)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操作手册》(附件2)、《(学院分管领导)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操作手册》(附件3)执行。

(三)本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行“线上办理”,导师仅需在“新研究生系统”内完成申请流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以科研系统审核通过为准。

2、期刊(论文)、科研项目和科技奖励等分类需依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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