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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材料与化学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4阅读数:

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6年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学位点范围内的研究生奖学金的具体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夏成云

委   员:丁朝阳 李乾坤 许云辉 吴丹丹 袁亮 吕献海 郭勇 王浩 刘娜 周亮 吕凡 周晓龙

二、评审依据

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是对在校优秀研究生奖励的重要方式,学院严格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字〔2021〕6号)(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校研字〔2021〕8号)(附件2)、《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5〕14号)(附件3)、《材料与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院行字〔2026〕7号)(附件1)、《材料与化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院行字〔2026〕6号)(附件2)、《(24级)材料与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附件3)的规定执行。

三、评审对象

1.国家奖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不包含非全日制和不转入人事档案关系的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我校基本学制年限范围内的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包含非全日制和不转入人事档案关系的研究生。

四、学业奖学金评选基本情况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的第一学年,参评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学院依据研究生招生录取成绩对一志愿报考、调剂生源分类评审,确定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其中,推免生享受一等奖学金;研究生放弃入学资格,或欠缴学费、住宿费且没有办理缓交手续的,取消新生学业奖学金资格。

2025级和202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5〕14号)、《材料与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院行字〔2026〕7号)等文件评定,学生无需申请。2024级研究生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校研字〔2021〕8号)、《(24级)材料与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等文件评定。

五、学院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事宜

责任人

备注

9月2-4日

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研究实施细则。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通过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等在学院网站发布。通知各班级奖学金评审工作启动。

评审委员会、院领导、辅导员


9月4-9日

各班级成立班级评议工作小组,班级内公示小组名单,学业奖学金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至各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对材料和各项计分进行审核,班级内进行测评排序定级,并公示。(注:24级研究生按照《(24级)材料与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辅导员


9月4-7日

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需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附件10《诚信承诺书》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人、辅导员


9月8-9日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分后学院组织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答辩评分,最终以综合成绩按照排名推荐国家奖学金名单(含基础名额+竞争名额)。

评审委员会


9月10日

各班级提交附件9《学业奖学金汇总表》

辅导员


9月11日

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通过学院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名单。

评审委员会、院领导


9月14-18日

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在学院官网、QQ群公示。

评审委员会


六、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选基本情况及报送要求

国家奖学金:(2026年9月7日下午17:00前)申请人需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①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

②附件6: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

③附件7: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

④附件8:硕士博士国家奖学金考核评价表(电子版)

⑤附件10:国家奖学金承诺书(纸质版)

⑥附件11:思想政治素质打分表(纸质版)(申请人需主动向导师、辅导员、党支部书记申请打分)

⑦附件13:2025年国家奖学金申报论文检索报告(电子版)(汇总后学院统一送至图书馆检索)

⑧附件14:材料与化学学院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人考核评价表(自评分版)(纸质版+电子版)

⑨其他证明材料(纸质版)

博士研究生根据分配名额排序推荐,硕士研究生的名额分配由基础名额和竞争名额组成,基础名额由学院评审,竞争名额由学院按照竞争名额排序推荐学校,学院统一组织公开答辩。

学业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在班主任的带领下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申请人在2026年9月6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附件5、9、12和其他相关材料至测评小组(纸质档按标号顺序由上到下顺序整理好)以便班级审核。测评小组对材料和各项计分进行审核排序,确定拟获奖结果,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请于2026年9月10下午17:00前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①附件5: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②附件9:硕士博士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班级为单位汇总,电子版)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审时,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所有最终分数均保留小数点两位。

3、所有参评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所有的参评材料,未递交者则弃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材料遗漏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该材料的分值,所交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不一致视为自动放弃该材料的分值,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

4、所有电子版材料统一发至邮箱2472451741@qq.com,纸质版材料交至材化楼3A16办公室滕老师处。

联系人:吕老师 滕老师0551-65787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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