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校研字[2021]8号)、《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5]14 号)、《材料与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院行字〔2026〕7号)、《(24级)材料与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材料与化学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认定的基础上,经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党政联席会通过,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学院反映,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周五下午17:30。
学院3A15办公室 吕凡 65787887;873955092@qq.com
学院纪委:3A02办公室 丁朝阳65786097;chxyjw@aha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研究决定。
材料与化学学院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