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18〕6号),以及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2024年度材料与化学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细则:
一、审核对象:按照学校规定的导师遴选程序,取得我校博士研究生院导师任职资格的导师。 二、基本要求 (一)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社会服务贡献突出,经费充足。 (二)业绩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之一方可申报(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且符合所在学位点研究方向): 1、2023年度内主持立项在研二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2023年度发表中科院一区论文1篇或中科院二区论文2篇。 3、2023年度内获省级科研奖励(省部级二等奖第1名、一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二等奖前3名)。 (三)尚在首聘期内的校引进人才(每个引进人才首聘期内除业绩指标外,确保1个人才指标)、国家级人才可不受业绩条件限制申报。 (四)招生年龄: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9周岁;三类及以上人才、国家级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一类在研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2周岁;二级教授且为在研二类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停其招生资格: 1.有《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 号)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2.超过4年未毕业的博士生数占全部未毕业博士生比例超过50%(不含50%)。 3.2023年度在教育部、安徽省学位论文抽检中有问题论文等情况。 四、审核办法 材料与化学学院博导定量考核指标计分参考标准: 名称 | 级别 | 内容 | 分值 | 科研项目 | 一类 |
| 40分 | 二类 |
| 25分 | 三类 |
| 5分 | 科研论文 | 中科院一区 |
| 10分 | 中科院二区 |
| 5分 | 科研奖励 | 国家级 | 二等奖 | 排名前三依次得50/40/30分 | 省部级 | 一等奖 | 排名前三依次得 30/20/10分 | 二等奖 | 排名前三依次得 15/10/5分 | 三等奖 | 排名第一得10分 | 新入选人才 | 国家级 |
| 40分 | 省级 |
| 20分 |
(注:科研项目为在研项目。科研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若为通讯作者则第一作者必须为其指导的学生,论文所属第一单位必须为安徽农业大学。如分值相同,按项目类型、金额以及论文影响因子和科研奖励等级优先推荐) 材料与化学学院 2024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