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促进学科建设,合理分配博士生资源,保证博士培养质量,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号),以及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2025年度材料与化学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细则:
一、审核对象:按照学校规定的导师遴选程序,取得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导师。
二、基本要求
(一)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经费充足。
(二)业绩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且符合所在学位点研究方向):
1. 2024年度内主持立项在研二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 2024年度发表中科院一区论文1篇或中科院二区论文2篇。
3. 2024年度内获省级科研奖励(省部级二等奖第1名、一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二等奖前3名)。
(三)尚在首聘期内的校引进人才(每个引进人才首聘期内确保1个人才指标)、国家级人才可不受业绩条件限制申报。
(四)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9周岁;三类及以上人才、国家级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一类在研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2周岁;二级教授且为在研二类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停其招生资格:
1. 有《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号)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2. 超过4年未毕业的博士生数占全部未毕业博士生比例超过50%(不含50%)。
3. 2024年度在教育部、安徽省学位论文抽检中有问题论文等情况。
四、分配方案
根据学校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采取以下方式予以分配。
1. 高等研究院指标分配
根据《2025年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研究生招生计划》执行。
2.人才指标分配
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当年人才指标执行。
3.基础指标分配
材料与化学学院博导定量考核指标计分参考标准:
名称 | 级别 | 内容 | 分值 |
科研项目 | 一类 |
| 60 |
二类 |
| 30 |
三类 |
| 10 |
科研论文 | T1 |
| 20 |
T2 |
| 10 |
中科院一区 |
| 5 |
科研奖励 | 国家级 | 二等奖 | 排名前三依次得100/80/60分 |
省部级 | 一等奖 | 排名前三依次得80/50/30分 |
二等奖 | 排名前三依次得50/30/10分 |
三等奖 | 排名第一得10分 |
新入选人才 | 国家级 |
| 40分 |
省级 | 省知名专家 | 20分 |
省优青、知名专家、安徽省高端人才引育等青年项目 | 10分 |
注:所有业绩均为2024年度业绩。科研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其指导的学生)、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如分值相同,按项目类型、金额以及论文质量和科研奖励等级优先推荐。其中省知名专家、优青为安徽省科技厅立项,论文T1、T2分类参考科技处制订的《安农大顶刊目录》(20240517校科学研究专门学术委员会研究通过)。
证明材料:(1)项目提供封面首页及科研系统截图证明。(2)论文由学院统一汇总表后发图书馆检索,邮箱:210233585@qq.com;另外提供论文首页。(3)奖励提供证书页。(4)若为通讯作者,请提供第一作者为其指导的学生证明(可在研究生系统截图)。(5)业绩成果分类以安徽农业大学最新职称评审条件为准(校人发〔2024〕23号)。
材料与化学学院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