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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化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5-05-09阅读数:

按照《关于2025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材料与化学学院2025年度校内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一)拟于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硕士生导师、引进人才和新进教师(博士)。

(二)未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不得上岗招生。

(三)已通过2025年博导招生资格的不需要再提交申请。

二、基本要求

1. 招生年龄:教授一般不超过59周岁,副教授及以下职称者一般不超过57周岁。

2. 拟招生导师应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3. 拟招生导师应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在研项目和经费能够充分保障研究生的培养需求,且在近3年内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还应在本专业学位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相关行业领域的发展情况,与产业、行业或企事业单位有合作经历。

业绩要求如下:招学硕具体应达到以下前3条基本条件之一,招专硕具体应达到以下前4条基本条件之一(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指导教师以研究生学位授予备案信息中心的第一导师为准):

1)主持且在研三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近三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三区及以上论文1篇,或EI论文2篇(成果仅限1人使用)。

3)近三年内获省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省部级三等奖第1名、二等奖前2名、一等奖前3或国家级有效名次);

4)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但具有项目结余经费5万元以上的导师可参与专硕硕导资格审核。

4. 尚在首聘期内的校引进人才、2024年度获批省级及以上人才可不受业绩条件限制申报。

三、有关要求

学院对存在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导师问责、《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暂行)》中第四章 禁行行为所列情况的导师,给予相应的减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处理建议。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拟招生的导师根据学院要求,514日下午4点前提交资格申请表及附件纸质版(附件1,需签名)交到材料与化学学院305,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邮箱823195311@qq.com。(相关科研成果需附科研系统截图、论文另附首页,其他成果附证明材料)

(二)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经院学位分委会评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公示无误后,522日报送研究生院(附件2)。

五、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以科研系统审核通过为准。

2、期刊(论文)、科研项目和科技奖励等分类需依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 附件【附件--0509.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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