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字﹝2021﹞6号,《材料与化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材料与化学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场答辩的基础上,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党政联席会通过,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月23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23日17:00前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 吕凡 材化楼3A15办公室
材料与化学学院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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