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校研字[2021]8号)、《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5]14 号)、《材料与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5级新生)》、《材料与化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3、24级)》,材料与化学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认定的基础上,经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党政联席会通过,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月24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24日17:00前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 吕凡 材化楼3A15办公室
材料与化学学院
2025年9月18日